翼帆老師寫給股東的一段話
親愛的股東夥伴們,您好:
創點行銷走到今天,我們深刻體會到——
一個人可以走得很快,但只有一群人,才能走得久、走得遠。
也正因如此,我們選擇把公司的發展之心,正式寫進章程之中。
這不只是文字的整理,而是一個重要的共識宣告:
創點行銷,將以清楚的方向、可被理解的制度,
陪伴所有股東與夥伴,走一條長期、可持續的成長之路。
這次章程中,我們明確界定董事會在投資上的授權與邊界,
確保每一項投資與資本配置,
都建立在制度、專業與風險控管之上,
而非個人判斷或短期衝動。
這樣的設計,是為了讓公司穩健前行,
也讓股東能安心參與長期價值的累積。
同時,創點行銷與小老闆團隊,
希望透過這樣的合作與投資型架構,
一起點亮一段又一段長期行程。
我們不追求一次性的成果,
而是透過天使投資、項目投資,
以及對 AI、數位、RWA 等趨勢的前瞻布局,
逐步打造一個能夠承接未來十年的投資型平台。
在發展策略上,
我們也善用美股上市公司的背書與國際市場經驗,
讓創點行銷在視野、制度與資本結構上,
擁有更寬廣的發展空間與更多元的成長可能。
這不只是品牌信任的延伸,
更是為公司長期布局所預留的重要彈性。
我們始終堅持,
所有合作與投資行為,
皆在合法、穩健、不踩證券與募集紅線的前提下推進,
讓公司不只走得快,更能走得久、走得穩。
這條路,需要耐心,也需要夥伴。
感謝各位股東與我們站在同一個方向,
讓創點行銷不只是一家公司,
而是一個能夠承接趨勢、放大資本、創造長期價值的共同平台。
未來的路,
我們一起走。
翼帆老師 敬上

創點行銷股份有限公司
公司章程(規劃完整版)
第一章 總則
第 一 條(公司名稱)
本公司定名為 創點行銷股份有限公司,英文名稱為 Chuang Dian Marketing Co., Ltd.
第 二 條(公司所營事業)
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:
-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
-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
-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
-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
- I501010 產品設計業
- JZ99050 仲介服務業
-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
- F401010 國際貿易業
-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,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
(※ 實際項目可依你現有登記或未來擴充再調整)
第 三 條(公司所在地)
本公司設於中華民國境內,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設立分公司。
第 四 條(公告方式)
本公司公告,依公司法規定以政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其他合法方式為之。
第二章 資本與股份
第 五 條(資本總額)
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 ___元整,分為普通股 ___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。
第 六 條(已發行股份)
本公司設立時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___元整,已發行普通股 ___股。
第 七 條(股份形式)
本公司股份為 記名式普通股,並得依法發行股份證明文件或採無實體登錄。
第 八 條(股票溢價)
本公司發行股份所收取超過票面金額之溢額,依法列入 資本公積。
第 九 條(股份轉讓限制)【投資重點】
股東轉讓其股份時,應先書面通知公司,並於同等條件下,優先提供公司或其他股東承購。
未依前項程序者,公司得不予承認其股權變更。
📌(此條非常重要,避免股權失控)
第三章 股東會
第 十 條(股東會)
股東會分為常會及臨時會,常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。
第 十一 條(股東會職權)
股東會之職權如下:
- 章程之訂定及修正
- 董事之選任及解任
- 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之承認
- 資本增減之決議
- 公司合併、分割、解散
第 十二 條(表決權)
每股有一表決權,依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,不在此限。
第四章 董事及經營
第 十三 條(董事人數)
本公司設董事 一至五人,由股東會選任,任期三年,得連選連任。
第 十四 條(董事會職權)
董事會職權如下:
- 公司營運方針之決定
- 經理人之任免
- 重要投資、合作及資金運用之決議
- 對外簽署重大合約
第 十五 條(董事長)
董事會互選一人為董事長,對外代表公司。
第五章 盈餘分配與股利
第 十六 條(盈餘分配)【投資人關注】
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,依下列順序分配:
- 彌補虧損
-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
-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(如有需要)
- 剩餘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
第 十七 條(股利政策)
股利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分派,其比例由股東會決議。
第六章 會計與稅務
第 十八 條(會計年度)
本公司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第 十九 條(財務報表)
董事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編製財務報表,依法提請股東會承認。
第七章 附則
第 二十 條(章程修正)
本章程之修正,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。
第 二十一 條(未盡事宜)
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第 二十二 條(施行)
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,並自核准登記日起施行。

《創點行銷股份有限公司|投資型公司章程範本(規劃完整版)》
投資型公司章程範本(完整版)
第一章 總則
第 一 條(公司定位)
本公司定名為 創點行銷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,
係以行銷服務為基礎,逐步發展為結合營運、資本運用與策略投資之投資型公司。
【說明】
本條明確界定:公司不是只做行銷,而是「行銷 × 投資 × 趨勢整合平台」。
第二章 公司發展理念與長期路徑
第 二 條(公司發展之核心理念)
本公司以「長期價值創造、資源整合、趨勢布局、成果共享」為核心經營理念,
透過制度化治理與審慎資本配置,追求公司整體價值之持續成長。
【說明】
讓股東理解:公司重視的是長期價值,而非短期分紅或投機。
第 三 條(公司型態與發展路徑)
本公司之發展路徑如下:
一、初期以營運穩定與現金流建立為核心;
二、於經營成熟後,透過股份制度強化資本結構與治理機制;
三、進一步發展為具備投資與資源整合能力之投資型公司。
前述路徑為本公司長期發展方向,供董事會與股東會作為策略決策之依循。
【說明】
把「有限公司 → 股份有限公司 → 投資型公司」正式寫進章程,避免未來方向爭議。
第三章 投資型公司之經營定位
第 四 條(投資型公司之角色)
本公司得依董事會決議,以投資型公司之角色,進行下列投資活動:
一、項目投資(Project Investment);
二、天使投資(Angel Investment);
三、趨勢投資(包含但不限於 AI、數位轉型、新商業模式、新產業及其他具成長潛力之領域)。
【說明】
清楚告訴股東:公司「可以投資什麼」,也避免董事會權限模糊。
第 五 條(投資目的)
本公司投資之目的,在於:
一、放大公司資本效益;
二、創造策略協同與市場整合價值;
三、布局中長期產業與趨勢機會;
四、提升公司整體企業價值。
【說明】
投資不是亂投,而是為了「資本效率+戰略價值」。
第四章 投資原則與風險控管
第 六 條(投資原則)
本公司進行投資時,應遵循下列原則:
一、符合公司整體發展策略與品牌定位;
二、具備成長性、可擴展性或策略整合潛力;
三、具備清楚之商業模式或發展路徑;
四、審慎評估風險與報酬之合理性。
【說明】
這一條是董事會未來審案時的「共同判斷基準」。
第 七 條(投資風險認知)
股東與董事會知悉並同意,本公司之投資行為可能因市場、產業、技術或經營因素而產生不確定性,
投資結果應以實際經營成果為準,
不構成任何保證獲利或固定報酬之承諾。
【說明】
重要的法律與心理防火牆,避免投資糾紛。
第五章 董事會與投資決策機制
第 八 條(董事會職權)
董事會為本公司投資與資本配置之最高決策機構,
負責審議下列事項:
一、重大投資案與資本配置;
二、投資標的之進場、增持或退出;
三、投資型公司策略方向之調整。
【說明】
確立「投資不是個人說了算,而是董事會決策」。
第 九 條(投資決策程序)
本公司之投資案,得依董事會決議,建立內部投資評估與審議流程,
以確保投資決策之專業性與一致性。
【說明】
保留彈性,未來可用「投資辦法」補充細節。
第六章 股東理解與權益說明
第 十 條(股東之共同理解)
股東知悉並同意,本公司係以「營運型公司逐步轉型為投資型公司」為長期發展方向,
投資與資本配置可能涉及中長期布局,其成果不必然於短期內顯現。
【說明】
這一條會讓「只想短期分紅的股東」提前被教育。
第 十一 條(分紅與盈餘分配)
本公司是否分紅、分紅金額及方式,
應依實際營運成果,並經董事會及股東會依法決議後為準。
【說明】
與你先前合約條款一致,章程與合約不衝突。
第七章 法規遵循與合規聲明
第 十二 條(法規遵循原則)
本公司之投資、合作及資本運作行為,
均應遵循中華民國公司法、證券相關法規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。
第 十三 條(非公開募集與非證券聲明)
本章程所揭示之投資型公司定位,
不構成任何形式之證券公開發行、募集行為,
亦不構成保證獲利或固定收益之承諾。
【說明】
這是「投資型公司章程」中非常專業的一條。
第八章 附則
第 十四 條(章程解釋與補充)
本章程關於投資型公司之規範,
為公司治理與長期策略之指引性條款。
如有未盡事宜,
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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